1、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2、法律规定,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离婚诉讼无论离开还是离开,一般都没有胜利或败诉。判决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虽然离婚诉讼得到了起诉方的支持,但财产分割也保护了其权益,因此必须承担诉讼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当事人民事诉讼的缴纳,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案件受理费外,还按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当事人支付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另行制定收取诉讼费用的方法。
诉讼费用是由谁来承担的呢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具体内容: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的承担:
1.除去按规定无需预交的诉讼费外,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最后根据判决情况,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故此,案件受理费系发生纠纷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启动诉讼程序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承担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减免: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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