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如果还不满14周岁,那么可以不予处罚。
2、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予处罚。
4、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不予处罚。
一、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妨害公务罪怎么减轻处罚
妨害公务罪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如下:
1.犯罪人是特殊主体,如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2.存在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三、刑事案件法定减轻处罚有哪些?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6、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从犯、胁从犯。
7、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主动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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