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北委托律师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律师收费参考标准
(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0元/件;
(2)起诉阶段:5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元/件;
(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
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
标的额收费费率
(1)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5.5%;
(2)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5%;
(3)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5%;
(4)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5%;
(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3%;
(6)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
(7)5000001元以上1%;
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
(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
(三)风险代理: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
(四)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二、打官司打输了律师怎样收费
1、打官司打输了,律师还是会按照当初约定的协议内容进行收费。如双方约定“风险代理”,即胜诉才支付律师费,那应当按照其约定不收费;如没有特殊约定,那么输了官司,也须按照当初的约定支付律师费。
2、当事人在找律师时,应当和律师协商收费方式,达成协议后签署委托协议,协议中需明确如何收取费用。如当事人不按照约定支付,律师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律师费。
三、遇到纠纷需要处理怎么办
咨询或委托律师处理,律师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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