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占有他人财物算刑事吗
恶意侵占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恶意占有人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恶意占有在某些情况下,受法律一定程度的保护:
1、有些国家规定,恶意占有也是取得时效的基础,只是法律要求的占有持续期间比善意占有长。
如《日本民法典》第162条规定,以所有的意思,20年间和平而公开占有他人之物者,取得该物的所有权。以所有的意思,10年间和平而公开占有他人不动产者,如果其占有之始系善意且无过失,则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可见日本的动产取得时效,不以善意占有为限。法国与我国台湾亦持此主张。
2、在权利人要求返还占有物时,恶意占有人有权按无因管理之规定,要求偿还其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遗失物: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
遗忘物: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遗失的将所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遗失物
而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所以拾得遗失物构成侵占罪吗,回复是侵占遗失物不是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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