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后不想去复议可以不必前去,交通事故依法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就此提起复议申请相关部门不会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只能申请复核,复核审请通过之后无需当事人参与,只需提交证据等待复核结果。
行政复议失败怎么办?
当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作出不予答复的决定,或者决定维持原有的行政行为,作为被征收人,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请看下边这段加黑的字: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不予答复的行政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老百姓常常说“官官相护”,咱们老百姓打官司怎么打的赢,其实呢,我们国家一直执行的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司法制度,准确说,法官不是“官”,是原被告双方的裁判,现在一直强力推行法官去行政化,对地方党政官员干涉法院个案审判提出了多项措施,被征收人应当相信,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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