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早9:00~晚17:00
窗口电话:68621856
所需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
1、书面申请;
2、苏州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变更审批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新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变更注册地址或仓库地址:
1、书面申请;
2、苏州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变更审批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6、《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7、拟设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8、拟设置的经营场所或仓库的方位示意图;④药店内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剂型或用途分类区位图或仓库平面图。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济性质为个体的药品零售企业只可变更质量负责人):
1、书面申请;
2、苏州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变更审批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有企业上级部门的批文或董事会决议及公司新、老章程;变更质量负责人须有企业的任命书或聘书
7、变更人员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8、变更质量管理人员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到该企业的执业资格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9、变更人员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
10、变更人员的体检表复印件
11、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说明
四、变更经营范围:
1、书面申请;
2、苏州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变更审批表;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5、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6、药店内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剂型或用途分类区位
7、药店的主要设备、设施目录
8、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材料备注
注意事项:申报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房屋产权证明必要时也应提供原件核对)
材料备注
企业需在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预审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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