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六条规定: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包括:a)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b)乔木、灌木、竹类、花卉和其他森林植物;c)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产品。2)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备案,并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
二、办理材料
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
原件备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在网上提出申请。
2)审查。农林和水务局林业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并预约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合格的,出具《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除害处理合格证》;除害处理不合格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到业务股室或者邮寄领取《产地检疫合格证》。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到蓬江区法人邑门式窗口按规定取号。
2)申请。申请人备齐纸质材料后在蓬江区法人邑门式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待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不能当场补正的,向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审查。农林和水务局林业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并预约到生产现场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合格的,出具《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除害处理合格证》;除害处理不合格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到法人邑门式窗口领取《产地检疫合格证》非申请人本人领取结果时,需要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江门市篁庄大道西10号1幢(即火炬科技创业园1号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
第十一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期间或者调运之前向当地森检机构申请产地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由森检员或者兼职森检员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发给《检疫处理通知单》。
产地检疫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