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有债务问题是可以要求被继承人偿还立遗嘱人的债务问题,当然偿还债务是以所应继承人的遗产为限。如果没有在遗嘱里交代债务是如何继承的情况下,是由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先行承担债务偿还,如果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那么是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怎么办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三)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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