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有追偿的权利,如果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有期限吗
1、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有期限。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为伤害发生的一年之内,超过一年虽然有起诉权,但是已经丧失了胜诉可能性。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为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三年。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交通事故可以申请的补偿有哪些
1、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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