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能否离掉,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应当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同意离婚。夫妻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感情已经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不能证明感情破裂的,即使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离婚起诉的程序
1、先书写好离婚诉状、准备离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和证据材料先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
3、立案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限;
4、调解,离婚案件调解是一个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庭前调解或者是开庭当日前先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5、宣判并领取判决书。案件如果使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案件使用的是普通程序,则在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离婚完毕。如果上诉离婚则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讼费用即可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基本上跟一审的流程相似,但二审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二审程序从立案开始3个月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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