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应对主管人员处罚;年龄在14至18岁的人违法治安从轻处罚;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不予处罚,但监护人需严加看管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正常时期违法治安应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包括14-16岁初犯、70岁以上及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8条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对单位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所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对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同时依法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
根据以上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综上所述,对于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依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而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于14至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但要求其监护人加强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法行为人,如年龄、健康等因素,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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