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提出时间为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2、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3、反诉应该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法院应该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反诉提出时间是多长
反诉提出时间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作为一种诉,在程序上与本诉的提起是相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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