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丢失,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由有资质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并在报纸上公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可以暂时先使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等签字的方式。
一、合同订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具有缔约资格;
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完成合同约定的订立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章需要备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刻制单位印章,需办理刻章许可证,凭着刻章许可证到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所以合同章需要备案。刻章备案需要的材料: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科进行办理。如果印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的,将原来的印章交回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因遗失申请重新刻制的,需要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
三、法人印章可以自己刻吗
不可以。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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