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重庆的某个小村庄里有一片土壤贫瘠的荒地,没人耕种,也很难能种出果实来。张老汉带着两个儿子经过了三年的细心经营,终于能在这片荒地上看见了果实。二十年来,张老汉一家依靠这片荒地种的庄稼养活了一家老小,也没有想过办理任何手续。如今,拆迁的人来了,张老汉一家却只分得了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归了村集体。这让张老汉难以接受,心中产生了这三个疑问。
农村荒地到底是谁的?
村里的土地除了给村民承包的土地之外,还有许多质量不是很好的土地,这些土地往往没有得到分配,成为了荒地。我们俗称的“四荒地”是就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由于在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一般都不会有人在意它的权属。
追根溯源其实能发现,这些土地还是村集体的。
因为,我国的土地性质只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不存在无主土地。因此开垦“四荒地”,也应当及时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将集体土地变为自己的承包地。否则遇到拆迁,土地补偿可就不一定全是您的了。
开荒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说到底,开荒地怎么补偿还是要看开垦人在荒地上种了什么作物。
根据《土地管理法》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
就拿耕地来说,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能好争取,但是对于没有合法开荒的村民来说,要想获得土地补偿费可能难了,毕竟你都不是土地的合法权利人,而土地补偿费又恰恰是所有补偿中的大头。
如何合法取得开荒资格?
《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荒地和其他的集体土地一样,既可以通过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总之,要合法开垦“四荒地”就必须要取得承包经营权。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开荒通常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已经签订了承包合同;另一种,也是最多的一种情况,没有经过村集体的同意,认为反正是没人认领的土地,擅自开荒。
这样的村民将大半辈子的心血付出在自己开荒的土地上,遇上征收,要土地确权证你没有,要合同你也没有,只得哑巴吃黄连,看着巨额的土地补偿流进了集体的账户里。
开荒的村民可能不知道,其实只要是合法开荒,是不会轻易地收回您的土地的,国家鼓励大家将荒地利用起来,既发展了农业,也会让生态更加和谐。
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律师观点:
将荒地开垦成和其他土地一样本身就是件大工程,为了不让开垦的辛苦白白浪费,等到要征收了才后悔没签承包合同。
村民朋友们,如果您正想要开荒,一定要向村集体申请获得批准,合法拥有承包权,或者及时补签承包合同,征收时才将自己应得的补偿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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