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确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村干部不解决村民土地纠纷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发生土地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纠纷要怎么处理?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
1.争议双方自行协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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