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和逮捕在我国法律上的区别是
刑拘和逮捕在我国法律上的区别是:
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期限
检察院批捕时间是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逮捕后会通知家属吗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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