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债务如何追究
在公司破产债务追究中,债权人先需要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
1.对于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若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则新公司可能负有还款责任。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通常不能直接向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追债。然而,在以下三种特定情况下,债权人仍有机会追回原债务:
(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有同一负责人,债权人可通过起诉原债务公司并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方式,来调查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已转移至新公司名下。
(2)若债权人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实际上是原债务公司的翻版,他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迫使原债务人还款。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3)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债权人可以依据这些文件向相关责任人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二、破产企业债务如何清偿
在破产企业的债务清偿过程中,抵押物或其他担保物的价款如不足以偿还所担保的债务,其差额将被列入破产债权。
1.对于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将截止到破产宣告之日。
2.对于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将视为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需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3.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财产,将不被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组将负责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该方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得到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将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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