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处理房屋被法院查封的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讨论。房屋所有权人是被申请执行人的,建议应当尽快与执行法院联系,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使得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其次是作为案外人的房产被查封,与原生效裁判没有法律关系,案外人可以向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即房屋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中止执行。
房屋查封期限为多少
一、房屋查封期限为多少
1、房屋查封期限一般是二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能同时查封,只能根据申请查封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查封。查封期满后,可以申请再次查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二、法院查封房产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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