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能拍卖唯一一套住房吗
1、法院可以查封唯一一套住房,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为唯一一套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所以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二、法院是先腾房还是先拍卖
1、先腾房。有些地区的法院会在查封后就贴上封条然后不允许居住或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原房主腾空住宅方便后续拍卖。
2、先拍卖后腾房。有些地区法院是先进行拍卖后续再安排腾房的,或者遇到了一些不好说话的原房主、闹事的房主、拒绝搬迁的房主就会后面再强制腾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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