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财产,在没有欺骗的情况下属于自愿赠与行为,一般来说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一旦财产转移后,是不需要返还的。因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需要返还。
一、可以将个人自愿欠的钱要回来吗?
自愿给的钱一般不能要回来,法律规定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的,不可以要求返还,但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还要还吗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
三、分手后还钱有法律依据吗?
分手后要求还钱,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应当返还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在恋爱期间借贷,在分手之后,应当返还;
2、在恋爱期间,双方互相请吃饭,买一些小礼物,分手之后是不需要返还的;
3、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数额较大的话,应当返还;
4、恋爱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5、对他人可能造成影响的财物、礼物等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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