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时间:2023-06-30 22:01:56 4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处罚标准如下:第一,针对个人,如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行为的,那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第二,针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取消了吗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包括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再要求验资,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等。修改后的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认缴的出资数额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出资时间也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再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公司股东可以将公司注册资本定为一个较高的数额,而不用担心在法定的出资期限内因为出资困难而不得不通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有人认为公司法修改后,由于不再要求验资,股东一元钱就可以注册公司,因此国内公司的股东可以像某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或香港等)公司的股东一样,不再受虚假出资或者抽

逃出资的困扰,股东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不再成立,股东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名将不再有存在的必要,股东不会再因为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而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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