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流程:
1、审批分公司企业名称。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申请,向分公司注册地区工商局申请;
2、办理预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内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应当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总公司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是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一、成立分公司需提交哪些材料
成立分公司需提交下列材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4、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成立分公司的程序如下: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总之,成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章程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二、设立分公司要什么材料
设立分公司要以下材料: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产权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原件;
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10、总公司章程。
设立分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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