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而一书四方案是由作出批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一书四方案”是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一书四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内容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公民在依法办理相关事项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特别是对相关方案以及说明书的认定上,必须在根据自己提交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合法的填写,避免出现错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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