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民政局现场不会调解。协议离婚的程序是需要离婚的双方,分配好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后后,签署“离婚协议”,然后携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当事人之间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
2、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3、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一样吗
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其离婚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处理抚养权问题。
唯一不同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人要起诉法院获得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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