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的认定是由交管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为,结果以及两者的因果关系进行认定。机动车被非机动车追尾谁的责任要分析事故的实际状况,证据指向哪一方有过错,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怎么认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的认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被非机动车追尾谁的责任
机动车被非机动车追尾谁的责任要看具体情形,不同的情形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的责任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n(一)不得醉酒驾驭;\n(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n(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n(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n(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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