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别人叫爸爸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
1、强迫别人叫爸爸,如果带有侮辱性质,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强迫导致对方受伤需要承担的责任
1、对于对方的损害存在过错。认定是否存在过错,要基于本人的主观认识及客观表现。
2、对于对方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毋庸置疑,对方确因玩笑行为导致受伤。
3、本人的行为是否存在免责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因受害人故意造成自身损害,或因致害人的正当防卫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害时,才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若对方对受伤自身存在相应过错,故对其伤害后果需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强迫别人叫爸爸是不可取的行为,强迫过程中导致别人手上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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