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子代位继承是否必须承担赡养祖辈的责任
代位继承人在一定情形下需要对被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之外,代位继承人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哪些方面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
4.两者的客体不同。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
三、适用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n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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