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
时间:2023-04-26 03:20:36 1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号:京高法发[2006]406号

发布日期:2006-11-20

执行日期:2006-11-20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案件审理中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我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严格把握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一审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必要的,应予纠正;

二、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生效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一、二审法律文书连同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的统计表报送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

三、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应将本单位涉及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的法律文书及统计表,在结案后十日内报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略)

2006年11月20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全文4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标 最新知识
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