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地村民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有农村户籍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得到属于全体村民的征地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二是农村宅基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开补偿。”“单独补偿”是指土地补偿与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的房地产权利属于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就宅基地拆迁而言,有两种补偿方式。土地被征收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用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事实上,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征地补偿往往是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也就是说,只要有农村户籍,即使没有土地,也可以因为土地在农村被征用而获得征地补偿。如果发行中有问题,可以联系律师,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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