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谁来赔偿?1。根据原购房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赔偿房屋质量问题。
2。如果开发商或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拖延决定的,应记录与开发商的每次协商情况,并要求开发商按次数索赔差价费、误工费、因装修工程停工造成的连带费用。每次都要与开发商书面交流意见,并注意收集。如果有物业,每次都要请物业填写质量反馈表,复印一份。如果没有,请自己写两份,并要求收件人在提交时签字。如果在三天或两天内没有解决办法或满意的解决办法和行动,你可以从当地房管局找到书面投诉。然而,一个快速的解决方案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索赔并不是那么容易和昂贵。限期解决,否则只能向房管局投诉。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不合格的,除合同约定和损失赔偿外,买受人应当予以支持。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定。主体工程质量确实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检验。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无法居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这种情况与上述情况类似,因为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是“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所以消费者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后是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般质量问题:
交付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由出卖人负责修理;出卖人拒绝修理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理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修理。在修理期间造成的修理费用和其他损失应由卖方承担。不少消费者在入住时,都会发现厨房漏水、墙面开裂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此时,只要是在保修期内,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卖方,即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业主可以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维修对象仅限于住宅的公共部位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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