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对象的特征是什么?
时间:2023-08-30 19:57:19 4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在诉讼中,当事人依其诉讼地位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请求,也就是权利主张。为了使这些请求得以实现,当事人就必须主张足以支持其请求的实体要件事实。这在学理上被称为当事人的主张责任。依照主张责任的分配原则,当事人应当针对各自的诉辩请求分别主张相应的事实,这是实现其诉辩请求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当事人利用证据证明所提出的事实主张,即举证、质证,这是程序法提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证明便将证据和事实主张联系起来了。在这个联系当中,事实主张处于接受证据予以论证的被动状态,因而成了证明对象。

2.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证明对象在获得确证之前处于真假不明的状态,为了确证其真假,有必要把证据的提供落实在特定的诉讼主体身上,这就是证明责任。可见,证明责任始终是与证明对象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对证明对象而言,才有所谓证明责任;谈到证明责任,必定指向证明对象,二者在范围上是一致的。

3.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据证明的要证事实。证明对象需要用证据进行论证,证明对象和证据之间存在着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就这一关系而言,证明对象是未知的事实或者不确定的事实,证据是已知的、确定的事实。可见,证明对象的概念自身含有需用证据加以论证和探知的期待性,因而又称为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证明对象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是证据和证明对象关系的常态。在特定情况下,一些证明对象不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可以由司法机关直接认定,这就是免证事由或者不要证事项。

4.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这里所说的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所谓要件事实,就是司法人员合法处理案件必须查明的事实。除此之外,程序法事实也是司法人员作出合法判决、裁定和决定必不可少的要件事实。如果说实体法规定的要件事实是实体要件事实,那么,程序法规定的要件事实就是程序要件事实。要件事实,总体上包括实体要件事实和程序要件事实两个方面。

要想成为证明对象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人,对于案件的事实在法律上具有意义,在民事诉讼中,不是所有案件的事实都能成为证明对象,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证明对象的事实必须是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要与案件的事实存在一定联系。

全文9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证明对象的特征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证明对象的特征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