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书应当这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1、妻子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信息;
2、丈夫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信息;
3、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4、双方对婚后财产的约定,双方可以任意约定的;
5、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签字,双方都签字后,该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写的注意事项:
1、仅仅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协议
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时,称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口头约定归谁,并未进行任何书面材料的签订,虽说夫妻之间有相互信任,但一旦离婚,纠纷就会产生。 根据我国《民法典》,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就不符合法律关于婚姻财产协议的形式要求,就是没有进行约定,就不会得到法院的主张。
2、财产约定内容不明不白
只约定了房屋和股权的归属,没有对婚内由于该财产而产生的收益进行约定。导致约定不明,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处理。 所以我们在起草婚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约定的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婚姻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而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但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将家庭共有(与父母亲、孩子共有)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还有的当事人以为自己是公司老板,公司的资产就是自己的资产,会在协议中将公司资产作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这样的约定我们都叫做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将导致约定无效。
4、被逼签订、或者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
作为协议,必然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于胁迫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例如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却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很多忠诚协议中会约定一方对婚姻不忠,则离婚时净身出户,类似约定也会因为显失公平而不被认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5、房产约定后不肯过户
当一方犯错后为表忠心,维持婚姻,会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却迟迟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时即使双方签有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财产约定,但因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建议受赠方在表示接受赠与后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6、婚内财产约定一方放弃继承权
为了划清财产界限,很多夫妻以免自己的子女吃亏,在婚姻财产协议中会约定“一方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继承权”,或者会有“我的财产全部遗留给我的子女“这样的内容。继承权是继承发生(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产生的权利,能否事先放弃,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7、婚内财产协议是对夫妻婚内财产所做的约定,应与离婚协议书相区分
协议中以财产约定限制对方婚姻自由。 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离婚未离成,则该协议不生效。一旦被法院认定为“离婚财产协议”,则如果离婚不成,协议就白约定了。因此,协议中尽量避免出现离婚财产归谁所有,离婚时双方同时按本协议分割财产,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等表述,否则可能被法院认为为是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约定。
8、婚内财产协议应仅限于夫妻间的财产,不能涉及子女或父母财产的分配
婚内财产协议应只对夫妻各自及共同财产为限做约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婚内财产协议”中免除一方抚养义务的约定是无效的;另外,“婚内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做出约定,而无法对双方父母的财产作出约定。
9、借助协议逃避债务
只约定财产归属,没有约定债务承担 一些夫妻为了逃避债务,会故意写一个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将财产给予一方,义务给予另一方。但殊不知该协议仅在夫妻之间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但是如果想通过来协议逃避债务则未必能如愿。 另有一些夫妻进约定财产,而不约定债务,最终导致财产各归各,但债务却需要共同承担的不公平结果。
二、婚内协议模板
婚内财产协议
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女,取名 (身份证号码: )。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婚内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资等收入的约定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各自取得的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奖金、福利补贴、加班费等所有工资构成)、住房公积金、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及其他个人收入均归各自所有。
二、房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房屋 套,具体信息如下:
住宅房屋概况: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按揭贷款/全款购买的位于 住房一套(房产证号: ),该房屋登记在男方/女方名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所有权归男方/女方所有。
2、上述房屋为按揭贷款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男方/女方以个人财产偿还按揭贷款,在离婚时另一方不得对该部分已偿还的按揭贷款主张权利。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男方/女方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能。在行使处分权利时,另一方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
三、车辆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按揭贷款购买的 牌(车牌号: )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该车辆所有权归男方/女方所有。
2、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按揭贷款购买的 牌(车牌号: )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该车辆所有权归男方/女方所有。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一方需处置自己所有的财产,另一方需配合办理过户等。
四、存款及股票、基金等
1、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对共有存款及股票基金等进行了核算,分别为:
1)共有存款 万元,分别为:女方银行卡存款共计 万元,男方银行卡存款共计 万元,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共有股票及基金共计 万元,分别为:女方名下股票及基金共计 万元,男方名下股票及基金共计 万元,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各自名义开设的基金及股票账户中的金额归各自所有。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
五、婚内债权
1、本协议签订之前:共同债权 万元,分别为:
1)以女方名义对外享有的债权共计 万元,具体为:年 月 日,女方出借给××× 元(大写: );年 月 日,女方出借给××× 元(大写: )……
2)以男方名义对外享有的债权共计 万元,具体为:年 月 日,男方出借给××× 元(大写: );年 月 日,男方出借给××× 元(大写: )……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个人名义的对外享有的债权归各自所有。
2、本协议生效之后,双方以个人财产对外享有债权的均归各自所有。
六、婚内债务
1、在本协议签订前:共同债务 万元,分别为:
1)双方共同向××× 元(大写: ),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男方/女方以自己的名义向××× 元(大写: ),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3)以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2、在本协议生效后:
1)男方/女方任何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清偿义务。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向第三方借取大额指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由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共同签字,共同签字的债务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借款协议或借条上只有一方签字,则视为签字方的个人债务。如因债权人起诉,导致未签字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未签字方有权向签字方追偿。
七、公司股权收益
1、婚前公司婚后股权收益:男方/女方婚前持有 有限公司股权,持股比例为 %,双方一致同意:该股权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归男方/女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共同成立了 有限公司,各自的持股比例为 %,双方一致同意:该股权所产生的收益按双方的持股比例分配,为个人财产。该公司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或公司章程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
八、日常生活开支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定期将 元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共同账户由男方/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以及日常家庭生活开支等,保管账户的一方需定期向另一方告知共同存款的支取情况。
2、其他大额性款项支出,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支出。
3、一方先行垫付的,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
九、生效及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系男、女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协议无效或撤销之情形。双方在签字之前已充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均能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之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
4、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男方/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手印): 女方(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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