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
2、债权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准备起诉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双方的身份或工商登记资料;
(3)借条、借据、借款合同,转款凭证。
若证据不够充分,在仲裁或起诉前建议先收集证据,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来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谈话过程进行公证;
3、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4、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排期开庭;
5、被告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6、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法官一般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调解结案。调解不成,则会出具判决书。
起诉状一般包括如下几个主要部分: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原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要能够明确区分被告的身份,也就是要让法院知道原告起诉的是什么人。
2、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比如债权人请求被告还款并支付欠款利息、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等。
3、事实与理由。写明债权债务发生的经过,为何提起诉讼。
4、证据和证据来源。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这里的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等,凡是可以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落款写明起诉书要递交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签名及日期等。
民事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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