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借款无法偿还且其中涉及到作为中间人的亲属等复杂问题时,身为债权人的您仍然拥有向我国最高审判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证实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明确、直接的债权债务关联性,具体来说就是您作为债权人身份明确,而债务人则应为明确具体之对象。
同时,您需以充分的事实依据及合理合法的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即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可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
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遇到困难,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将相关信息通知给对方当事人。
如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仍未能执行完毕,您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之后,他们可能会要求原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继续执行,或者决定由本院接手执行工作,甚至可能会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总而言之,作为债权人的您完全有法律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并且在必要时,您还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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