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华侨与内地居民办理结婚证的,也适用于上面的规定。
离婚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只有当双方协议离婚时,才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有如下几种情况:第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第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该城市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第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全文5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