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质押贷款申请人条件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股权质押贷款。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贷款金额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质押贷款期限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质押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
(一)、当事人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提交相关出质人身份证与复印件;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原件;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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