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稀释股份,就是说,公司增资扩股,但不得使你的每股收益变小。也就是说,无论公司如何运作,你都享有你的权益不受侵犯。
1、创业公司在引进投资人的时候,风投向公司注入资金,相应获得一定的股权。这既可以是创始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份额转让给投资人;也可以是通过公司增资方式,例如,公司原来总股本100万,两位创始股东各占50%,现在增加到200万,其中增加的100万由投资人认购,而各方共同约定:公司在增资后的总价值(不同于股本)为1000万。因此,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就变为:投资人持股10%(100万除以1000万),两位创始股东持股均为45%,相比增资前,创始股东的股权各稀释了5%。
2、创业公司在进行下一轮融资时,股权稀释方法也同上,各创始股东、前一轮的投资人的股权均会相应稀释。
一、如何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
股份稀释一般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进行的,小股权防止股份稀释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缴公司的增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的小股东怎样才能让公司回购自己股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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