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力偿还一些债务的时候,拿固定财产来作抵押,比如说房子,可以抵押多少年供债主使用或出租,到期偿还完债务,这就是抵押不过户。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转化成一定价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权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按揭是抵押的一种。
抵押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转让是指抵押之后将自己的权利进行转让的行为。但转让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以其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法。没有债权,也就不可能有抵押权,故它不能离开债权而独立存在法。抵押权是一种预先设定的权利,在债权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它不可能实现法。
也就是说,抵押权是否能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关键取决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是否能够实现法。正因为抵押权的这种不确定性,《民法典》明确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民法典。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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