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公共区域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住户应及时向物业公司进行投诉和报告,以便于物业公司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敦促相关业主尽快恢复公共空间原本的状态。
需明确的是,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所有业主共享,对于经物业公司制止后仍拒绝纠正其不当行为的业主,可进一步向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由该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整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全文3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