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实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前,《交通管理条例》是明文规定不准穿拖鞋、赤足、赤膊驾驶机动车辆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没有了这条明文规定,但也指出不得妨碍安全驾驶。一些女司机特别喜欢穿拖鞋开车。被警察发现的时候,她们还指着脚上没有后跟的鞋子辩解:“这是今年流行的新款凉鞋,不是拖鞋”。殊不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很有可能因为鞋子不跟脚延误了刹车时机造成交通事故。
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遵守的安全纪律主要有哪些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遵守的安全纪律如下:1、进行施工现场的一切生产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各种劳动防护用具;2、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精神要集中,不违章作业,不儿戏玩耍,不追逐打闹;3、严格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作业;4、施工现场和各种机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其它一切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玩弄或开动机电设备;5、施工登高作业,要走安全梯道,不准攀爬排栅,不准乘坐钢井架笼上落;6、施工现场一切生产、生活临时用电,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架设和管理,其它一切非机电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拉乱接;7、高处作业时不得随意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工具和杂料,以防物体打击造成伤害;8、进入现场施工的各专业工种人员要服从领导听指挥,要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例会活动,不复随意缺席。
二、行人闯红灯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这个问题我们若设定成该行人闯红灯,前车避让时紧急刹车被后车追尾,同时造成行人受伤,各方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首先,找到相关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同时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可见,行人闯红灯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若前车紧急刹车并开启了报警灯,那么后车追尾也要承担过错责任,同时前车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划分根据事故现场图等各种因素综合划分责任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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