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信号灯由绿色变为红色的最后三秒内,驾驶机动车辆跨越停车线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若机动车能够在黄色交通信号灯即将转变为红色之前成功越过停车线,并且车身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越过了红色交通信号灯,那么此时如果车辆能够及时停下来,便无需受到处罚。
但是,如果车辆在越过停车线之后仍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则将被视为违反交通规则并面临相应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眼需要拍摄三张照片来确定是否存在闯红灯行为:
第一张是机动车前轮越过停车线;
第二张是机动车后轮越过停车线;
第三张是机动车前轮超越对向车道的停车线。
只有当这三张照片齐全且符合规定时,才能被判定为闯红灯行为,驾驶员将会被扣除六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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