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赔偿金的两倍赔偿。经济赔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上班年限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但是需要符合领取的三点条件。
一、哺乳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处于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计算赔偿。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需要视情况才能决定其是否可以办失业金,因为领取失业金,是非本人主动解除工作的,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和哺乳期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哺乳期被辞退生育津贴怎么办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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