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而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即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照顾方少分债务。
离婚时如何处理外债
离婚时,所负的外债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所负的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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