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审判监督吗?
1。是的,启动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有三个来源。首先,《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发现错误的,应当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其次,《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三,检察院提出抗议。如果院长和上级法院发现案件错误地提交重审,或者检察院提出抗议,则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提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起。
符合审判监督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当然,有关单位会对审判监督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提交后能否通过尚不确定。你可以申请审判监督,但你不知道具体做法和实际要求。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解决,你可以向lvba的律师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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