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的主犯如何处罚
1、寻衅滋事中的主犯一般是带领或者指使进行寻衅滋事行为的人。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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