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寻衅滋事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即此时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二)追逐、拦截他人;(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
主要的表现形式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
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
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
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
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对犯罪分子进行数罪并罚时,如果判处有期徒刑的。
总刑期在35年以下的,最长不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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