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先生咨询:
我是农村人,现在在城市工作,父母3年前过世了,家里有一亩半的土地。我出生在前桥,户口也一直在,能不能继承土地的经营权?
律师回复: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户内部分成员去世的,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户内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按照法律法规,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目前,由于王先生的户口并没有迁入城区,仍然属于农村户口,所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王先生是可以继承父母对那一亩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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