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开。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一、死亡多年的人死亡证明怎么办
死亡多年的人,如果是在医院去世的,应该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是交通事故等意外死亡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开具死亡证明书;也可以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民政局办理死亡证。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人死后多久才会自动销户?
人死后户口不会自动注销,须带医院的死亡证明、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销户。自然人在法律上的死亡,一般有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自然死亡后,正常进行申报死亡登记;二是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后,可以宣告死亡。两种情况都要经过家属或利害关系人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才可以发生效力。
三、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开死亡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死亡报告;
2、死者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家属身份证等。死者家属携带上述资料去当地基层组织开具即可。
如果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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