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朋友婚前的欠款婚后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吗
丈夫在婚前所负债项在缔结婚姻后原则上无需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这主要是由于此部分债务属于一方在婚前的实际债务。
若有证据表明该笔债务乃是男方为了筹备婚礼而产生的个人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便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后配偶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倘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亦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需承担共同偿还的法律责任。
关于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文件,或是夫妻一方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事后确认并达成共同意愿所形成的那些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产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至于夫妻个人债务,则包括以下几类:
1.男女双方各自在婚前所负的债务,即在缔结婚姻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下的债务。
在离婚时,这些债务通常仍然被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在婚前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须排除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情形;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筹集资金从事商业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
4.一方因参与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当然,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其中一方全权承担;
2.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分别归属各自主张,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双方未能就债务问题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4.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该方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判决书下来欠款没还怎么办
当经过法庭审理并做出裁判后,倘若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一旦裁决书生效,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对方将有权利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法院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及处分等措施,其中涉及到的财产类型极为广泛,如现金、储蓄账户、不动产、机动车、机械设备等等。
法院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以及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等惩罚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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