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的规定如下:
1.保留证据
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
(1)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
(2)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
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少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沟通。
2.避免先盖章
在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拿回一份。
3.对方盖章
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
二、合同履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是多长时间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的,约定履行期限来履行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是要给对方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有哪些原则
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
1.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
2.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
3.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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